有一种比较知名的小吃叫做“肉夹馍”,然而吃过的人都知道这实际上是“馍夹肉”。有一个法律上的名词叫做重大误解,指的是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按照这个解释,卖肉夹馍的商家就存在着让顾客产生重大误解的行为,当然,这个肉夹馍里面因为有着悠久深厚的文化传承,它的属性已经约定俗成,所以,肯定不会因为“重大误解”而产生法律纠纷,而且肯定是不可复制的个例。

令人遗憾的是“肉夹馍”式的“重大误解”也出现在了食品企业当中,近日媒体报道,消费者在饭店吃饭时买了某品牌啤酒,开盖显示中奖500听,在兑换时被商家拒绝兑换?厂家解释500听是指500ml的意思,不是指500罐,这样写是为了方便工作人员识别。

无论是生活常识也好,还是查现代汉语词典也罢,“听”做量词时用于听装的食品。然而到了这个品牌的啤酒企业这里,居然解读出新的意思,“听”成了“毫升”的代名词,“500听”也就变成了“500毫升”。涉事企业这样回应消费者的正当兑奖诉求,不仅扭曲了量词的含义,也有违企业伦理中内含的“诚信品质”。无疑是制造了一起“重大误解”。

造成这个重大误解的原因无非两条:一是生产过程中的失误。事实本来就是奖励“500ml”,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粗心大意,印成了“500听”;二是有意制造误解,以“可中奖500听”来吸引顾客的眼球,达到促销的目的。然而,无论如何,企业误导消费已经成为事实,而企业的辩解更是为这个误导增加了放大效应。

啤酒不是肉夹馍,一般的食品销售行为中制造“重大误解”既不是无厘头的故弄玄虚,更不是什么特定文化内涵的传承。而是一种既触犯法律更有损商誉的高风险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均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而比起一次成性的法律处罚,企业以有意混淆概念的方式糊弄消费者,其信誉必将受到公众质疑,而这对于企业将是是一种长期附体的伤害。据报道,消费者已经放弃兑奖,企业也承认了自身的失误并表示愿意给与消费者补偿。而且由于企业已经把活动详细内容印在外包装上,企业不会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但是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如果提及这个品牌的啤酒,人们总会联想起这个“500听”的段子。

肉夹馍很好吃,但是肉夹馍版本声称的啤酒却很难喝。制造重大误解隐藏重大风险,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玩的营销游戏。所以食品企业当以此例为鉴,在运营中还是应该多些谨慎,一是在生产过程中细心一些,减少标识声称中的瑕疵和失误,二是营销过程中用心一些,别打投机取巧的注意,十四五的蓝图需要脚踏实地地绘制,小康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是诚信为本。(晓理)